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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办和工作部职责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18日 16:05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办和工作部职责

宜职字〔2015〕117号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办和工作部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具体工作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办公室(简称“双创”办)

“双创”办由教务处牵头,包括党政办、宣传部、人事处、督导处、高研所、科研处、实习就业处、学工处、各教学系院部、实训中心等部门。

1、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督查、总结。

2、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环境布设,营造良好氛围。

3、制定鼓励支持教师、学生创新创业的相关规定。

4、不定期编辑出版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简报》。

5、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设计和创新创业教育在四大课程模块中的教学实施。

6、负责理论到实训教学过程中创新创业教育的渗透融合督查。

7、负责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锻炼制度的落实。

8、负责学分制试点与创新创业学分设置、积累与转换。

9、负责《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和调整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10、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类精品课程建设。

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部(简称“双创”工作部)

由实习就业处牵头,包括团委、学工处、各教学系院部、实训中心、图书馆、孵化基地等部门。

1、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面向大学生定期开展创新创业研讨、咨询、评估、指导和服务工作。

2、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专门课程群的建设。

3、负责校内外创新创业培训室、孵化基地、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学生实习基地建设。

4、负责选聘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创业导师,发挥校内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优秀学工团委干部作用。

5、负责“大学生众创空间”的建设。

6、开展各专业技能训练和以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为主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7、制订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与实践计划。

8、负责毕业生就业和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的建立。

9、组织毕业生开展并完成创业计划设计,负责毕业生创业计划设计的考核。

10、负责校内实验实训等课程教学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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