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所):
经市社联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启动2014年宜春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2014)规划项目课题工作,现将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立足宜春,深入实践,从实际工作中提炼课题,做出有宜春特色、宜春风格、服务宜春发展的有影响课题。课题研究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操作性、指导性。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为建设幸福宜春,促进宜春发展服务。
二、项目课题申报
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项目。也可自行拟定研究范围。《宜春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2014)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已随通知一起印发。
三、项目成果形式
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完成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结项时至少应有1篇以上文章在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宜春社会科学》发表。用于课题结项的论文必须注明“宜春市社科研究‘十二五’(2014年)立项课题成果”。
四、项目课题负责人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2012年度及以前规划课题已立项未完成者不再申报。
五、申报要求与时间
申报者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截止,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课题指南
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