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
请按照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相关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人员将任现职期间的论文(原件)交至各院、部,各院、部初审汇总后将申报人员的论文(原件)和论文检索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26日——11月2日上交科研处进行论文检索。(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91727823@qq.com)
2、各院、部对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每年的教学质量评估初审后,汇总申报人员名单(加盖公章)于11月7日——11月8日上交人事处人事科,11月7日——11月11日教务处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
3、11月7日——11月11日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和六级的人员到人事处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
4、11月14日——11月15日申报人向所在教学院、部递交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业绩材料。
5、11月16日——11月17日各教学院、部对申报人的所有业绩材料初审后汇总报送人事处。
6、11月18日——11月21日岗位设置办工作人员按申报级别初审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7、11月22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拟聘
人员的业绩材料和推荐意见,确定岗位聘用人员,确定后公示5天。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1、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016年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申报表
3、申报人员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