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字[2005]43号)和《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在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每项申报参评费100元。
三、报送材料:
1、《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用A4纸填写打印)一式6份。
2.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截止至2013年5月10日
科研处
2013年4月22日
附件1: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
附件3: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附件4: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