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根据《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文件精神,我院第二批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拟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2008—2011年度,我院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干部在高职层次未曾评选获奖过的优秀教学成果,均属评选范围和对象。
二、评选奖项
(1)优秀教学改革成果奖
(2)优秀教材建设奖
三、评选内容及基本要求
优秀教学成果一般要经过两轮以上教学实践的检验,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并有支撑该项教学成果的论文或总结。
(1)已结题的省级以上教改课题在教学中产生显著效益。
(2)省特色专业、省创新实验区等在立项后在建设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效益或成果。
(3)其他教学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4)校本教材。
四、评选程序、条件及奖励办法
按《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执行。
五、申报材料
1、《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2、《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书》。
3、优秀教学成果的支撑材料(论文、校内外专家的鉴定材料、报刊杂志的反馈资料或典型事迹报道等原件)。
上述申请材料请按提供的样式,使用微机填写(纸张用A4,两面印制),总结、论文等支撑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请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的材料),并在每个纸袋上面标示成果名称。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请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质评科,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2年6月4日
附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院级教学成果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