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宜春市市直、丰城市、高安市、樟树市、靖安县、上高县、铜鼓县、万载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8:30至2013年1月12日17:30;缴费时间:2013年1月5日8:30至2013年1月13日17:3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13年1月14日8:30;网上改报时间:2013年1月15日8:30至17:30;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1月20日8:30至2013年1月23日17:30(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宜春人才人事网(www.ycrcrs.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2013年及以后毕业生;(2)定向生、免费师范生;(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对资格审查有疑虑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资格审查的终审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舞蹈编导、教学、讲解员、规划公示员职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形式,其他职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名人数不足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折算总分。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实行专业测试的,按招聘人数与专业测试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一)笔试
1、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医疗卫生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其他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12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全部为客观题,应用文写作全部为主观题。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面试(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专业测试)内容:
面试(专业测试)采用百分制,舞蹈编导、教学、讲解员、规划公示员职位实行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其他职位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计分方法
医疗卫生职位笔试占60%,面试占40%;舞蹈编导、教学、讲解员、规划公示员职位笔试占40%,专业测试占60%;其他职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的考生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其招聘岗位不予替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
(二)宜春人才人事网(www.ycrcrs.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宜春人才人事网发布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等相关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0795-3271152,监察电话:0795-3220792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