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15年6月10日—6月12日。为使本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为保证成绩准确无误录入教务系统,请各系、院(部)在5月18日将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准确无误地做入教务系统,在5月20日前各系、院将本学期退学及异动学生名单(姓名、学号、异动班级、异动后班级等信息)将电子稿发教务处邮箱。
2、各系、院5月11日前将考试科目以纸质稿形式(加盖系、院、部公章)交教务处,并通知各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所属系、院、部,各系、院、部必须在5月18日前送交教务处。
3、做好交叉监考安排工作,各系、院于5月25日前将参加交叉监考的教师名单以电子稿形式发教务处邮箱,教务处按各系、院所报的人数等额调配后及时发给各系、院,各系、院于6月1日前将监考表交教务处。
4、按要求布置好考场,考场布置按7-8-8-7,并组织各班召开有关“考风考纪”主题班会。
5、组织监考教师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并通知参加交叉监考的老师到相关系、院按时参加考务会,强调监考职责和考场要求。
二、阅卷、成绩归档工作:
1、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教师按要求进行阅卷工作。
2、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将手工填写好《学生学期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各一份,签名后交“教学任务”下达单位予以审核,并加盖公章,并于6月19日前送交相关系、院。
3、考查科目在2015年6月5日前结束,请考查科目教师,抓紧时间按要求做好成绩的总评和录入工作(教务系统于2015年6月5日00:00开通,2015年6月25日24:00关闭)。
4、各系、院在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两周内,将《学生成绩汇总表》以自然班为单位,加盖本系、院公章后,交一份教务处备案,系、院自留一份备查,并将试卷、成绩按要求整理归档。
注:成绩录入不能出现空缺,没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在备注栏内按实际情况选择“缺考、缓考、休学、退学”填入(以缓考、休学等手续为依据),如不知该生情况,请选择“缺考”。否则在下学期补考时不能生成补考名单。请各位教师务必配合。
教 务 处
2015年5月5日